本報蘭州2月19日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馬穎)記者今天從省紀委監(jiān)委獲悉,日前,經省委批準,省紀委監(jiān)委對政協甘肅省委員會提案委員會原副主任閻曉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閻曉輝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政治信仰,私自閱看存在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善于偽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贓款,挖空心思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錢款;違反生活紀律。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貪污公款,賣官鬻爵,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巨額賄賂,且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致國有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嚴重破壞任職地方和單位政治生態(tài),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社會影響惡劣。
閻曉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jié)惡劣,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閻曉輝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甘肅省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